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9-29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在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实施。

二、政策依据

《济宁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暂行规定》(济院政字〔2014〕52号)及上级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

三、工作流程

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报名并将报名情况汇总后报送人事处→申报人按本通知要求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整理相关材料并登录教育厅人事处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要求及操作说明详见附件)→申报人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并报送职称评审纸质材料→人事处验收申报材料并审核网上填报信息→学校组织审查申报资格→具备资格的由人事处提交其论文进行学术检索→检索机构完成检索任务→学校公布学术检索结果→学校组织成立学科组专家委员会按分配推荐数额推荐→学校成立推荐委员会组织推荐→推荐结果公示→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到人事处再次整理申报材料→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由人事处报送其职称材料至上级主管部门。

申报人先填写附件中的相关表格,然后再填报教育厅人事处“职称申报系统”。

四、学术检索

今年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辅助系列)继续实行学术检索制度,提交的论文、著作均须进行学术检索。

对提交学术检索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著作或作品)的要求:申报晋升教授提交学术检索的论文要求均是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能作为第一作者填报),提交的著作要求是著或译著,其它的(如编著)不受理;申报晋升副教授提交学术检索的论文至少有一篇是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申报人自愿提交论文、著作进行检测,数量不限、自主确定。但是申报人提交高评委参评职称晋升的论文、著作仍限3件,提交检索后不能更换。

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学术检索的论文(中文、外文)均做重合率检测,著作只查真伪,不做重合率检测。

论文须符合以下学术检索要求方可向高评委办事机构提交:论文重合率(即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论文检测结果中与申报者本人的会议论文或学位论文重合的部分,不计算重合率(与申报者本人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重复部分计算重合率)。

对外文论文和新近发表尚未收录入库的中文论文,将通过论文电子版(pdf或word格式)进行检索。申报人在评审系统内须上传该类论文的电子版,上传的电子版板式、格式必须和公开发表的期刊版全文板式、格式完全一致。

对新近发表尚未收录入库的论文,需在高评委办事机构收审个人职称材料时一并报送纸质版原件,作为评审依据。高评委办事机构将对这部分论文进行跟踪检索,直至有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达不到检测要求的,将取消该申报人参评资格或已经评审获得的相应职称资格。

检索机构在检索中发现申报论文属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情况的将不再进行检测,并向高评委做出说明。

特别注意:[期号]栏目,填写格式为“年,卷(期)”,如2012年第20卷第5期,即在[期号]栏填写2012,20(5)。作者位次栏统一按分数形式填写,独立完成的填写1/1. 填报著作的,须填写CIP数据核字“(****)第******号”和ISBN号“***-*-***-*****”。

五、网上申报

申报晋升高级职称的需填报职称申报系统。申报晋升中级职称的(讲师及教辅各系列中级)不用填报省教育厅的职称评审系统、不参加学术检索。

申报晋升辅助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在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还要填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职称评审系统。

申报人登录“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http://www.sdjyrs.gov.cn),登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系统”,从“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入口”使用本人的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有关信息的录入,注意“保存”、“提交”。填报说明及要求详见附件《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申报使用参考》。申报人网上填报保存后方能提交学校审核。提交学校后内容需要修改的,须联系人事处将其“退回”,申报人在修改后还需重新“提交”。

六、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所有人员本年度职称评审的有关内容,在申报人述职的前提下,将本单位《申报晋升职称人员名单》纸质(加盖本单位公章)及电子版(发送至jnxy3196038@163.com)(附件下载表格,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为18位)于9月30日(周二)下午16:00前报送人事处B311室,同时报送学校财务处收费收据。凡有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的单位,请先到财务处交齐评审推荐费(晋升初级100元;晋升中级320元;晋升高级160元)和学术检索费(暂按100元/篇收取)。其中学校批准负责评审推荐讲师的教学单位,可按学校财务制度并经人事处核准(不超过本单位评审推荐费总额:160元×申报晋升讲师人数)后支取使用。

申报人填报相关表格、整理相关材料及网上填报时间:10月1日至7日。

申报人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时间:10月8日(周三)下午17:00前报送职称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晋升讲师职务人员,请将申报材料报送本人从事专业所属教学单位,由相关教学单位组织评审推荐。

七、报送材料

㈠有关表格

请统一从附件下载。

1.一览表

教师系列填报《教师申报晋升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A3纸型打印。教辅各系列填报《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A3纸型打印。

填表时,请申报人将代表性成果排序。暂不粘贴照片。

2.职称评审表

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的暂在职称申报系统内填报,填报要求详见附件。在学术检索机构完成检索任务、学校公布推荐结果后,取得学校推荐资格的人员再次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该表(不能从本通知的附件内下载),A4纸型,双面打印1份,然后再报送人事处。

申报晋升“讲师”人员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附件下载,A4纸型双面打印1份,参照附件中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填报。

改系列评审讲师的也要填报本表。

申报辅助系列的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下载,A4纸型双面打印1份,参照附件中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填报。

注意:本表是入档材料,不能改动表的结构、增减各栏的行数,填写的内容不能涂改。

3.改系列评审表

《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改系列的填报本表,同时提交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复印件,可到个人档案内复印),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4.评审简表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仅辅助系列填报。

5.专家签名表

申报教授、副教授的填报《7人以上专家委员会签名表》,辅助系列的填报《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

6.《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一式2份。同时免考外语和计算机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填报。

7.《免于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一式2份。

8.《暂不参加计算机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审核表》一式2份。

9.《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4份,破格晋升人员填报。

以上各表的填报说明、格式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附件各表的填报说明或参考模版。

报送材料时,请将以上表格的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用自己的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信箱jnxy3196038@163.com,以便学校审核、公示时使用。

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中,专业技术职务变更的需要同时提交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无初级职务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交)。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凡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学历须同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我国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中申报晋升教师职务的必须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合格学历为后学历的,仍按人事厅规定(省人事厅鲁人职〔1998〕6号文件)、申报人在取得合格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满三年方可申报(时间计算截止到申报评审当年年底)。非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如党校、干部函授大学等证书)不予承认。

㈢岗前培训合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教授、副教授的,须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其中1998年以前参加工作仅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无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仅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证)。

㈣ 有效期内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根据《关于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34号),2014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等有关问题内容如下:

1.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

2.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达到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成绩要求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中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外语成绩要求放宽至45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申报时须提交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如原件丢失,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证明当年有效)。

2007年以后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60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2001年之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仍按原规定执行。2002-2006年期间取得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证书上明确印有有效期的过期无效,需重新参加考试取得合格证。

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职称外语政策规定。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一式2份。

鲁人发〔2007〕19号文件规定、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1年以上的人员。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4.独立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鲁人发〔2007〕19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二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民族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和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5.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6.援藏、援疆或受政府派遣驻境外工作1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鲁人发〔2007〕19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2.在设区的市以下单位,连续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连续在野外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3.年满50周岁,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㈤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考规定科目范围内的四个科目(模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考规定科目范围内的三个科目(模块),或符合《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人员呈报表》一式2份(附件下载),其中属于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证明合格证原件同时上报。

可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情况如下: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㈥“六公开”监督卡

所有申报人员报送一份,统一在附件下载、打印。

㈦业务总结

反映本人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总结1份。

㈧论文、著作、项目、获奖等(均交原件、不交复印件)

1.任现职以来本人最高水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著作或作品(所有提交的学术成果均须是公开发表的),申报晋升正高级职称的限报8项、副高级职称的限报5项、中级职称的限报3项。学校新进博士研究生可填报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2.其他代表性成果:教改项目、科研项目、教学奖励、科技奖励、综合奖励等,共限报5项。

要求:①科研获奖中的论文获奖不能填报,只能填报项目、著作、专著、教材产生的获奖,提交奖励证书之外,还要提交获奖的佐证材料:项目的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申请书、结题书的复印件,或著作、专著、教材的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编者页面、目录页面、出版时间页面)。②教学获奖、综合获奖仅交证书。③项目类:同时提交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立项申请书(或立项合同书)及结题书。

3.相关要求

按照A3纸型一览表上填写的科研成果先后顺序,在相应杂志封面上用铅笔在明显部位写上序号,并且在杂志的目录内做出标记,尤其注意在“出版时间”处做出标记,将论文内容所在页面的第一页折叠,以便容易找到。

要求提交的论文、著作、作品、专利、项目、奖励、证件,以及被收录、转载、摘录、影响因子的证明材料等应均为原件(外文版论文须同时提交检索证明、中文译文,填写的影响因子数据要与检索证明完全一致);如原件仅有一份同时多人使用的,可使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封面上注明原件在哪里。

填报论文、著作或作品要求:①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②须是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③成果名称填写论文或著作的题目及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④如论文页面的题目与目录内的题目不一致的,以论文页面的题目为准。

填报项目:要求是任职期间内的项目,未结题的提交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和立项申请书(无立项文件的仅提交立项申请书),已结题的还要提交结题书;时间统一填写批准立项时间(首先以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无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的以立项申请书的批准部门盖章处的落款时间为准)。装订要求: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立项合同书、立项申请书、项目结题书等材料统一按上述材料的先后顺序由上到下装订成册,用鱼尾夹夹起来单独成册,以便审核。

精品课程可作为教学获奖填报,一并提交有关材料,无相关材料的不能填报。

项目、专利、奖励等要填写详细、具体,应与原始材料的标题、内容、日期相一致。

学术成果的出版、批准或颁发单位的名称要填写法定全称(例如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不能填写山东省科技厅),并与落款处的公章完全一致,不能随意填写简称。

特别强调:以上各类证件材料及科研成果,凡要求提交原件的,不能使用其他证明代替。要求提交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凡科研成果无原件的,禁止在职称评审系统和所有职称表格内填写。如无原件却填报的,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㈨诚信承诺书

落款处手写签名。

㈩科研条件符合情况说明书、学校批准离岗学习及请假情况说明书

本人据实填写,落款处加盖所在单位(系、部、处、院)公章。申报讲师人员本项不作要求。

八、讲师评审办法

讲师评审推荐工作由教学单位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自主确定推荐办法。相关推荐材料由各单位整理存档备查。程序如下:

1.申报人员将有关材料报送所属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尤其要审查外语考试合格证(英语B级)、计算机考试合格证(“Windows操作系统”、“中文字处理”、“中文电子表格”、“Internet应用”四类模块中的任意三个)、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注意不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合格证)。符合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考条件(含免考计算机部分模块)的要填报相应的免考表。

3.各教学单位组织成立本学科讲师评审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予以推荐。推荐结果(排出名次)公示5日无异议的,报送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报送被推荐人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等证书原件,以及《教师申报晋升职称情况一览表》20份(A3纸型双面打印,负责评审推荐教学单位审核表内基本信息后在表头左上角“推荐单位”处加盖公章,教学及科研内容栏由负责评审推荐教学单位汇总后到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盖章,电子版由评审推荐单位汇总后发送至jnxy3196038@163.com)、《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双面打印、暂不盖章),改系列评审讲师的还要填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报送推荐结果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前

4.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召开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教学单位的评审推荐情况进行评审。

九、其他要求

㈠破格晋升必须符合相应的破格条件,同时由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一份。

㈡上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材料要正规、整洁,不得漏填、漏报、缺页。无填写内容的填“无”,不能置空。

㈢要求提交的各类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单独装入一个信封内。

十、严肃工作纪律,严查违纪行为

为维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严肃性,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所有申报人员填报的有关表格及信息将予以公布。对提交虚假材料人员,将根据《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内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分别予以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把关不严,报送假材料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咨询、举报电话:3196038转81.

人事处

2014年9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