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师资科 发布日期: 2014-09-29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处有关通知要求,申报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尊重科学,追求真理。

(二)在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能及时跟踪本学科领域学术前沿,准确把握发展方向。

(三)取得教授职称,聘任教授职务。国家“千人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计划”人选和“泰山学者建设工程”人选优先入库。

(四)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愿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

二、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入库条件并同意入库的专家,请在10月15日前,登录“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http://www.sdjyrs.gov.cn),进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系统”中“专家库入库申请入口”,完成个人信息填报。

(二)学校审核,10月18日前完成专家信息审核工作。

(三)教育厅人事处负责遴选入库。

三、其它事宜

符合条件的教授自愿申报。原已入库的教授不用重复申请。

要据实填写“主要研究方向”、“通晓学科”等信息,填报“通晓学科”时要尽量选择6位数字代码的二级学科名称。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非常重要,请一定要准确填写、认真复核、确保无误。

申报人要签订书面的《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工作和保密要求》,在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手写签名,于10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B311室。

 

 

     人事处

      2014年9月29日